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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第十一届声乐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3-06    浏览次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学院专业实践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学科建设发展,以传播“文化自信”为基本目标,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结合音乐与教育学院专业特色,定于2025年3—4月中上旬间举办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第十一届声乐技能大赛。本次活动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为优秀声乐表演人才搭建平台,营造良好的专业学习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的参与感和积极性,加强团队协作能力,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进而有力推进我院声乐专业教学与实践的发展。

一、组织机

主办单位:音乐与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声乐教研室

工作组成员:

总策划:魏熙畅

策 划:魏亚鹏、侯 丽、李 萌

艺术总监:孙倩文

导演组:李怡洁、魏晨晨

艺术指导:孙斯琦、张 虎

舞台监督:任世鑫

二、参赛对象

音乐与教育学院在校、在籍的2020、2021、2022、2023、2024级音乐表演、音乐学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6日—3月15日。

(二)比赛时间(以最终通知时间为准)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比赛时间暂定如下:

a)第一阶段,初赛:3月中下旬(由教师组织内部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b)第二阶段,复赛:4月中上旬(线下比赛);

c)第三阶段,决赛:暂定4月22日(全院展演)。

四、演唱形式、演唱组别及类别

(一)演唱形式

本次大赛将采用不限于独唱在内的多种声乐演唱(表演)形式,如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以及中外歌剧(音乐剧)片段等。

(二)演唱组别及类别

本次大赛设置两大组别:即,独唱组、组合组。

具体类别参赛人数要求如下:

a)独唱组:1人,美声、民族、通俗唱法;

b)组合组:2—8人,其中,重唱2—6人;小合唱2一8人;对唱、表演唱、中外歌剧(音乐剧)片段2—6人,选手根据作品需要,确定演唱形式;

五、参赛曲目

(一)独唱组

1、美声

a)初赛,由专业教师组织内部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b)复赛,从古诗词艺术歌曲、中国近现代艺术歌曲、外国古典或近代艺术歌曲中,自选1首,演唱时长不超过5分钟;

c)决赛,从21世纪以来创作的中国声乐作品、中国歌剧咏叹调、外歌剧咏叹调中,自选2首曲目,现场指定其中1首演唱,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2、民族

a)初赛,由专业教师组织内部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b)复赛,从古曲、古诗词艺术歌曲、中国近现代艺术歌曲、中国传统民歌中,自选1首,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c)决赛,从21世纪以来创作的中国声乐作品、中国民歌或改编民歌、戏曲或戏曲改编的作品、中国民族歌剧选段中,自选2首曲目,现场指定其中1首演唱,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3、通俗

a)初赛,由专业教师组织内部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b)复赛,从中国或外国流行歌曲、中外音乐剧中,自选1首,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c)决赛,从21世纪以来创作的中文歌曲、中外音乐剧、原创歌曲中,自选2首曲目,现场指定其中1首演唱,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二)组合组

从以下类别中确定演唱形式:对唱、重唱、小合唱、表演唱及中外歌剧(音乐剧)片段。

每轮比赛自选1首中国或外国作品,演唱净时长不超过5分钟。

(三)要求

a)本次大赛,各组选手参赛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正面积极,感人励志,鼓励支持原创。

b)参赛曲目必须背谱,且熟练演唱;

c)决赛曲目不得与复赛曲目重复;

d)参加复赛、决赛的各组选手,比赛顺序按照赛前抽签决定。

六、伴奏要求

(一)独唱组

a)美声、民族唱法选手:现场钢琴伴奏;

b)流行唱法选手:音乐伴奏,mp3格式。

(二)组合组

a)伴奏形式:现场钢琴伴奏、mp3音乐伴奏或无伴奏;

b)伴奏乐器:除钢琴外,若需要可酌情加入两至三件伴奏乐器;

c)伴奏形式根据作品实际需要,结合舞台表演和演唱形式而定。

七、参赛方式

1.学生自愿报名:学生自主报名进入初赛;

2.教师推荐学生报名:每名教师可推荐2-4名学生直接进入复赛(报名给负责老师)。

补充说明

(一)各组参赛选手打印报名表(见附件1),认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附1寸彩色照片1张。填好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音乐楼211声乐教研室魏晨晨老师处。

另外,关于报名表中参赛组别、类别及伴奏形式的填写说明:

a)独唱组:美声、民族、通俗,选其一;

b)组合组:重唱、对唱、小合唱、表演唱、中外歌剧(音乐剧)片段,选其一;

c)伴奏形式:钢琴伴奏、mp3音乐伴奏、无伴奏,选其一。

(二)比赛期间不得随意更改曲目,演唱时长超过规定时间的,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

(三)大赛将组织评委老师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取平均分为最终成绩,按分数高低,评定各组选手获奖名单;

(四)根据参赛组别及类别,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a)独唱组,分类别,美声、民族各设金奖1名、银奖2名、铜奖3名;通俗设金奖1名、银奖1名、铜奖1名;

b)组合组,不分类别,设金奖1组、银奖1组、铜奖1组;

c)根据实际参赛情况,主办方可酌情调整大赛获奖名额和奖项。

(五)如有未尽事宜,将及时通知。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