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落实音乐与教育学院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学习氛围,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优秀应用型音乐人才,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定于2025年3-4月举办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第四届器乐技能大赛。本次大赛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在充分调动学生参与感和积极性的同时,达到“以赛促学、以学促用”的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音乐与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器乐教研室
工作组成员:
总策划:魏熙畅
策 划:魏亚鹏、侯 丽、李 萌
艺术总监:刘磊
导演组:黄晨、宗静
舞台监督:陈宥先
二、参赛对象
音乐与教育学院在校在籍的音乐表演本、专科和音乐学本科专业学生均可报名参加。
三、比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8日—3月17日
(二)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比赛时间暂定如下:
1.初赛:3月下旬 (教师自主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2.复赛:4月中旬(线下比赛)
3.决赛:暂定4月29日(全院展演)
四、器乐大赛组别及曲目要求:
(一)大赛组别:
本次大赛分为钢琴组、西洋乐器组、民族乐器组、合奏组四类。
(二)曲目要求: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复赛、决赛演奏曲目可以重复,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1.初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由专业教师组织内部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2.复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选手现场演奏专业作品一首。
3.决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选手现场演奏专业作品一首,曲目可与复赛保持一致。
五、比赛规定和曲目范围
(一)比赛规定:
1.各组选手参赛作品内容应健康向上,正面积极,感人励志。
2.参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3.在规定时间内,如演奏净时长高于规定时间的上限将被叫停,不影响比赛成绩(如需伴奏,请自行解决)。
(二)曲目范围:
可自选中、外作品中的独奏曲、合奏曲(2—8人),鼓励和提倡演奏近年来新创作的作品。
六、补充说明
1.报名学生打印报名表格,并认真填写基本信息,表格附个人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填好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音乐楼331琴房黄晨老师处。(报名表格见附件1)
2.参加复赛、决赛的各组选手,比赛顺序按照赛前抽签决定。
3.复赛阶段每项内容均由评委老师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所得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并按分数高低评出进入决赛的学生名单。
4.决赛阶段选手演奏后,评委现场打分,分数以百分制计算,总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按照分数高低评出各组选手获奖名单。
5.根据参赛组别及类别,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1)独奏组:钢琴、西洋乐器、民族乐器类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合奏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3)根据实际参赛情况,主办方可酌情调整大赛获奖名额和奖项。
6.如有未尽事宜,将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