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第二十三届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自制教(玩)具活动方案部署要求,我院特面向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学生组织本次专项比赛。活动旨在切实提升学生的教育实践能力与综合职业素养,为大家搭建展示创意、交流经验、互学互鉴、共同成长的优质平台,同时进一步深化我院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的探索与实践,以赛促学、以赛促教,全面助力学前教育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一、活动主题
以赛促教强技能・匠心教具展风采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与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学前教育教研室
组委会:
组长:魏熙畅
副组长:魏亚鹏、侯丽
成员:孙小会、李茜、宋佳艺、周成玉
三、参赛资格、比赛时间及报名办法
(一)参赛对象为音乐与教育学院学前教育专业在校全体学生,可个人或团队参赛(团队不超过3人)。学生作品可由教师指导完成,每件学生作品指导老师不超过2人。
(二)比赛时间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5日—2026年3月30日
作品准备:2026年4月01日—2026年4月20日
作品评选:2026年4月21日—2026年4月23日
结果公示:2026年4月24日—2026年4月25日
(三)报名方法
由各任课老师推荐或学生自主报名,参赛人员于规定时间3月30日前将附件1玩教具比赛报名表和附件2参赛小组信息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前教育教研室YJ-203李茜老师处,电子版命名为作品+指导老师名字发送至1831810731@qq.com。(相关文件表格,详见附件)
提交资料完成报名后,即可动手制作作品并在时间节点4月20日前按照要求提交作品相关资料(包括实物作品、设计报告、作品设计PPT、含2分钟解说视频)。实物作品报送至学前教育教研室YJ-203李茜老师处,相关电子版材料,命名为作品+指导老师名字发送至1831810731@qq.com。(相关文件表格,详见附件)
四、参赛要求
为确保本次幼儿园自制教(玩)具比赛评选工作规范、公正、专业开展,结合赛事标准与学前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作品参评要求,所有参评作品需严格遵照执行。
(一)核心评选维度
本次评选将从安全性、科学性、创新性、趣味性、实用性五大核心维度进行全方位综合评价,同时兼顾教育性、简易性、特色性,对作品进行全面、细致、客观的评定,确保作品贴合幼儿发展需求与教学实际。
(二)作品具体要求
1.科学性
严格符合幼儿不同年龄段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规律,紧密贴合学前教育五大领域目标,内容科学严谨、逻辑清晰,能有效辅助幼儿认知发展。
2.创新性
设计新颖独特,有鲜明的创意亮点,可突破传统玩教具的形式和玩法,融入新的设计理念、材料或互动模式,兼具创意性和独特性。
3.安全性
材料无毒环保,结构稳固无锐角毛刺;严禁使用针类、小强磁、注射器、输液管、蛋托、泡沫包装等危险材料;供电玩具电压≤24V,符合安全标准。
4.可操作性
操作简单易懂,便于幼儿自主操作和教师指导,易收纳、易清洁,可反复使用,适配幼儿园日常教学、区域活动等场景,便于推广应用;同时兼顾幼儿自主操作的安全性和便捷性,适配不同发展水平幼儿的使用需求。
5.趣味性与美观性
色彩搭配鲜艳和谐、造型生动可爱,贴合幼儿审美喜好,玩法丰富有趣,能充分激发幼儿的好奇心和探索欲,吸引幼儿主动参与、乐于操作
(三)参评作品禁止情形
1.简单模仿工业化生产教玩具、同一主题简单重复制作的作品;
2.结构繁复、品类繁杂、玩法单一,缺乏教育与实用价值的作品;
3.使用危险、有害、非环保及明令禁止材料的作品;
4.存在安全隐患、未达安全标准,不符合幼儿使用要求的作品;
5.违背科学性、思想性,与学前教育理念相悖的作品。
(四)提交材料要求:
1.实物作品
2.设计报告(附作品名称、适用年龄段、教育目标说明等设计理念、制作过程、教具应用场景设想,原则上不超过800字)
3.作品设计PPT含2分钟解说视频(演示玩法并说明创新点)
五、评分标准
(一)科学性(20分)
作品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认知规律,可操作性强,便于幼儿操作和理解,为幼儿所喜欢。
(二)教育性(20分)
作品能为某一领域的教育教学活动服务,能够引发幼儿的游戏和探究活动,促进幼儿的发展。
(三)安全性(20分)
作品选择的材料是无污染、无碍健康的材料,造型无棱角、无危险,便于消毒,确保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四)艺术性与材料应用(20分)
作品具有美感、富于童趣,造型设计优美,色彩搭配协调,能培养幼儿的审美情趣,使用的材料经济适宜,体现废物利用。
(五)创新性(20分)
设计的作品能体现出设计者独特的创意、巧妙的构思,具有推广和普及的价值。
六、作品的评审及奖励办法
1.作品由音乐与教育学院组织有关人员对自制教(玩)具作品进行评审,评选比例占总参与指数的35%,评出特等奖1件、一等奖3件、二等奖6件,优秀奖9件,对获奖的自制教(玩)具作者颁发获奖证书。
2.获特等奖的作品将推荐参加河南省优秀自制教(玩)具展评活动。
七、属于以下情形的作品不得参评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国家有关玩具安全标准相违背的作品。
八、其他
相关未见工作事宜,请与学前教育教研室李茜/宋佳艺老师联系或进群咨询。参考照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