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要求,积极弘扬优秀音乐文化,围绕音乐与教育学院“学、创、演、赛”人才培养体系,培养专业能力突出的器乐人才,音乐与教育学院拟定于2026年3月——4月末举办第五届器乐技能大赛。
本次大赛秉承“公开、公正、公平”的竞赛原则,为学生搭建优质艺术实践平台,引导学生在赛事中传承红色音乐文化、厚植思政情怀,交流学习成果并进一步弘扬“勤学善练、比学赶超”优良学风,激发学生进取热情与舞台表现力,全面推动器乐教研室教学质量与实践育人工作再上新台阶。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音乐与教育学院
承办单位:器乐教研室
工作组成员:
总策划:魏熙畅
策 划:魏亚鹏、侯丽、李莹莹
导 演:李国耀
统 筹:黄晨、王润泽
组织宣传:王 昊、赵梦迪、周子航、马丽莎、曹 原
二、参赛对象
本届赛事参赛对象为音乐与教育学院在校、在籍的2022、2023、2024、2025级音乐学、音乐表演本(专)科学生,以学生自主报名与专业教师推荐相结合方式参赛。
三、比赛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6年3月27日——4月3日
(二)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比赛时间暂定如下:
1.初赛:4月上旬(教师自主选拔,推荐学生进入复赛)
2.复赛:4月中旬(线下比赛)
3.决赛:4月27日(全院展演)
四、器乐大赛组别及曲目要求:
(一)大赛组别:
本次大赛分为钢琴组、西洋乐器组、民族乐器组、合奏组四类。
(二)曲目要求:
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个轮次,初赛、复赛演奏曲目可以重复,比赛期间不得更改。
1.初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根据学生自主报名、专业教师推荐选拔,择优遴选学生进入复赛。
2.复赛(一首曲目,总长度不超过6分钟)
选手现场背谱演奏专业作品一首。
3.决赛(一首曲目,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
选手现场背谱演奏专业作品一首。
五、比赛规定和曲目范围
(一)比赛规定:
1.各组选手参赛作品内容应弘扬正能量,积极向上,坚定文化自信,以感悟思政情怀,弘扬爱国情怀为宜。
2.参赛曲目必须背谱演奏。
3.在规定时间内,如演奏净时长高于规定时间的上限或将被叫停,但不影响比赛成绩(如需播放伴奏,请自行剪辑以符合时长要求)。
(二)曲目范围:
可自选中、外作品中的独奏曲、合奏曲(2-8人),鼓励和提倡演奏近年来新创作音乐专业作品。
六、补充说明
1.报名学生打印报名表格,认真填写基本信息并填报在线汇总表格,表格附个人彩色一寸照片一张,填好后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音乐楼331琴房黄晨老师处。(报名表格见附件1)
2.参加复赛、决赛的各组选手,比赛顺序按照赛前抽签决定。
3.复赛阶段每项内容均由评委老师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见附件2),所得平均分为最终成绩,并按分数高低评出进入决赛的学生名单。
4.决赛阶段选手演奏后,评委现场打分,分数以百分制计算,总分为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按照分数高低评出各组选手获奖名单。
5.根据参赛组别及类别,大赛奖项设置如下:
本届赛事决赛钢琴组、西洋乐器组、民族乐器组组、合奏组将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具体获奖名额及奖项设置将根据实际参赛选手情况,依照实际需求设定。
6.如有未尽事宜,将及时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