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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科研|音乐学院规章制度暨绩效考核培训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3-09-06    浏览次数:

为严格规范教研室教师的工作纪律以及日常教学、科研等事宜,9月5日下午16点50分,器乐教研室召开了“音乐学院规章制度暨绩效考核培训”研讨会,本次会议由器乐教研室主任刘磊担任主讲,器乐教研室全体教师参加。

会议一开始,刘主任首先结合学院下发的《日常教学管理手册》提出:在新的学期,器乐教研室将继续认真贯彻和落实会议制度、听课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以及青年教师指导艺术实践活动,严抓绩效考核,认真规范所有教师的教学行为,保证器乐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有序开展。

会议中,刘主任再次强调:各位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坚持社会主义政治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于祖国的教育事业;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严谨治学、刻苦钻研,积极承担和完成教学任务,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努力做好教学工作;积极参加教学改革,总结教学经验,进行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并提醒道:身为教师应为人师表,要充分利用好每节课的四十五分钟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缺课,上课点名并提前十分钟组织学生进行学习通的打卡签到,授课过程中,不讲与教学无关的内容,不做有损人民教师形象的事。

会议最后,刘主任总结:课堂教学是教学过程的基本环节,教师授课的水平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关键。授课时,教师要把握内容的重点,探究教学方法,启发和引导学生,力求做到概念明确、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条理清楚、生动有效;学习中,结合学生的学习态度和学习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工作中,教师不能随意调换上课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调课时,应按规定程序提前办理调课手续。

新学期,新目标。器乐教研室全体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及学院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绩效考核的各项标准,全面提升自身的教科研能力,笃行高校教师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