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教研室开展12月份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2025-12-26    浏览次数:

(图文/娄歌)为持续深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近日,音乐与教育学院舞蹈教研室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了十二月专题政治理论学习。本次学习聚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核心主题,旨在将法治思维与法治要求深度融入教育教学与艺术实践全过程。

学习会上,教研室首先系统回顾与深入解读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会议强调,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其深刻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必然性、法治建设的总体目标与重点任务。全体教师深刻认识到,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夯实中国式现代化法治根基的关键所在。

结合舞蹈教研室的专业特点与实际工作,与会教师围绕“如何将法治精神融入舞蹈艺术教育与研究”展开了热烈而深入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

1.教育者先受教育:作为高校艺术教育工作者,必须率先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2.课程思政与法治融合:在舞蹈专业课程教学、剧目编排、艺术创作与理论研究过程中,要主动挖掘和融入法治元素。通过艺术作品传递公平正义、权利保障、规则意识等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法治观念,培养德艺双馨的艺术人才。

3.规范教学与学术管理:严格遵循高等教育及艺术教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与学校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科研活动、师德师风建设以及学生培养各环节,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学术生态。

4.服务社会与文化传承:在参与社会服务、艺术展演、文化传承与创新活动中,自觉维护国家文化安全与意识形态安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运用法治方式推动舞蹈艺术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为繁荣社会主义文化事业贡献力量。

会议指出,推进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对于舞蹈教研室而言,意味着要将法治作为教学管理、艺术创作、师生行为的基本准则。这不仅是落实国家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艺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内在需要。

通过学习,舞蹈教研室全体教师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大家纷纷表示,要将本次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法治要求贯穿于舞蹈人才培养和艺术实践的全链条,不断提升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以实际行动肩负起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光荣使命,为培养更多具有坚定法治信仰、高尚艺术情操的优秀舞蹈人才,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艺术教育战线应有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