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院实训中心实训室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24-05-12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实训室安全管理,强化学生的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实训室正常有序运行,确保师生员工生命与实训室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院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

第二条 制度体系与责任落实

1.实训设备处负责全校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制度的建立与监督执行,宣传教育内容的组织,考核体系的建设。

2.音乐学院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本、专科生参加学习、考核。

3. 实训室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是实训室工作年度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力的实训分室,学院将减少或暂停次年对其实训室建设项目的支持。

第三条 教育内容

1.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训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2.实训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

3.实训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

4.实训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目录

合唱实训室管理制度

录音棚管理制度

小型排练厅管理制度

MIDI音乐制作实训室管理制度

数码钢琴实训室管理制度

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管理制度

管弦乐排练厅管理制度

演播厅管理制度

音乐厅管理制度

学生琴房管理规定

乐器陈列室乐器借用管理制度

音像资料视听室管理制度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音乐学院实训室应急预案

合唱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合唱实训室安全管理,确保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禁止携带食物和水杯进入实训室,维护好室内设备并保持卫生整洁。

二、学生在实训室内不能喧哗、保持室内安静、、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不准踩踏合唱台阶。

三、学生进入实训室后按座位表入座,不能私自更换、挪动座位。

四、实训室内一切设备、教具和乐器,不得擅自移动或使用。

五、实训室使用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电源电路,及时保养、维修。

六、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下课时,必须把物品摆放整齐,值生应将地面清洁干净,盖好琴盖,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八、若其他师生使用实训室,须提前与实训室管理员联系,严格按照本细则加强学生管理,确保设备正常和正确使用。

九、使用人负责管理好实训室配置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录音棚管理制度

为加强录音棚安全管理,确保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录音棚为音乐学院音乐表演专业日常教学专用,未经批准不得随意使用,杜绝进行一切与教学工作无关的活动。

二、外来人员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开启或操作录音设备。

三、任何人进入录音棚内不得随意移动录音设备,录音师操作完毕后必须关机切断电源。

四、进入录音间录音,使用录音设备以外的乐器时,需经管理员批准方可带入使用。

五、使用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电源电路,及时保养、维修,做到录音棚内仪器设备放置整齐,使用安全。

六、录音棚内严禁携带食物、饮料进入,并自觉维护好室内环境的整洁卫生。

七、录音师在录音过程中,室内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走动,确保录音的顺利进行

八、录音棚内的设备使用必须遵守操作规范,禁止一切违规操作。

九、录音棚内的录音设备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轻易拆卸。

十、录音师每月定期对所使用设备进行维护检修,设备故障由厂家代理商负责解决。

十一、每次录音工作结束之后,对使用的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并对室内卫生进行清扫后方可离开。

十二、使用人负责管理好实训室配置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三、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小型排练厅管理制度

小型排练厅是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进行排练的实践活动场所,可以进行通俗音乐教学、电声乐队排练使用,为保证排练厅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利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排练厅的管理由声乐实训分室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团体要借用进行排练需提前向实训室主任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此进行排练活动。使用实训室授课的教师,禁止将钥匙留给学生或者私自配备钥匙。

二、不得穿硬底、尖底、高跟鞋、拖鞋进入排练厅,以防对木质地板造成损坏。

三、爱护排练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挪动它用。

四、保持排练的整洁干净,杂乱物品不得随意置放。排练完毕后,应对仪器设备、工具及排练斤的地面进行清理,经检査断电后方可离开。

五、实训室使用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电源电路,及时保养、维修。

六、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七、电声乐队排练前应先检查电源电路,使用时间不宜过长,如手摸插线盘外壳发热,应停止一段时间后使用。

八、凡进入排练的人员严禁吸烟、不准随意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排练厅内吃零食、会友、聚众聊天、打牌等。

九、排练时要注意穿着整齐、举止文明。

十、使用人负责管理好实训室配置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一、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十二、实训室内特别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课后教师组织学生所有关闭电源,关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门,打扫好卫生。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十三、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通报和扣除绩效处理,由此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者要加以赔偿。

MIDI音乐制作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MIDI音乐制作实训室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以及设备安全运转,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上课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的时间进行,教师不得随意更换上课地点。

二、不允许在MIDI音乐制作实训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

三、必须保持实训室卫生,不允许在实训室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电脑、电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要注意爱护、保养,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携带水、饮料等液体进入实训室。

六、严禁教师在MIDI音乐制作实训室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实训室或使用实训室内设施、设备。

七、实训室设备出现故障时,到实训室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实训室管理员,由实训室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八、每次上完课一定要关电脑、打扫卫生、关灯、关空调、断电、锁门。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学校会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长明灯等资源浪费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优秀教师评审资格。

九、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十、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通报和扣除绩效处理,由此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者要加以赔偿。

数码钢琴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数码钢琴实训室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以及设备安全运转,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上课必须按照任课教师的安排的时间进行,教师不得随意更换上课地点。

二、不允许在数码钢琴实训室做与教学无关的任何事情。

三、必须保持数码钢琴实训室卫生,不允许在数码钢琴实训室吃东西、乱丢杂物;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数码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教师、学生要注意爱护、保养,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严禁携带水、饮料等液体进入数码钢琴实训室。

六、严禁教师在琴房教授私人学生。严禁将非本院学生及其他人员带入实训室或使用数码钢琴实训室内设施、设备。

七、实训室设备出现故障时,到实训室管理员处领取设备维修单,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后实训室管理员,由实训室管理员联系相关人员维修。

八、每次上完课一定要关电脑、打扫卫生、关灯、关空调、断电、锁门。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学校会不定期检查,一旦发现长明灯等资源浪费情况,按照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取消优秀教师评审资格。

九、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十、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通报和扣除绩效处理,由此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者要加以赔偿。

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院奥尔夫音乐实训室管理,保证教学的顺利进行以及设备安全运转,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师本人于与课前在值班室登记取得实训室钥匙,实训结束后由本人到值班室归还钥匙,严禁将钥匙随意转交他人,或由学生借还。

二、学生凭借学生证进入实训室,无证不得入内,不得带其他无关人员进入实训室。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安全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进入实训室前要洗手,换鞋或穿鞋套。实训室实行轮流卫生值日,定期打扫实训室内外环境卫生及操作教具的卫生。

四、不准携带任何食品、饮料进入实训室及走廊通道,注意保持室内干燥、清洁。

五、进入实训室要轻声慢步,不得喧哗、打闹和到处走动,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六、必须在教师允许的条件下才可以使用操作教具,如发现教具损坏要及时告知教师或管理人员。

七、使用奥尔夫教具要轻拿轻放,遵守操作程序,注意爱护实训室的设备,凡有损坏,照价赔偿。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将实训室教具带出教室外,一经发现,按学院相关制度处罚。

八、实训室内特别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课后教师组织学生所有关闭电源,关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门,打扫好卫生。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九、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通报和扣除绩效处理,由此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者要加以赔偿。

十、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管弦乐排练厅管理制度

管弦乐排练厅是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进行实训实践活动排练的场所,可以进行舞蹈、声乐、器乐等专业活动排练使用,为保证排练厅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利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排练厅的管理、由舞蹈实训分室具体负责。其他单位团体如要借用进行排练需提前向舞蹈实训分室主任申请。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此进行排练活动。

二、不得穿硬底、尖底、高跟鞋、拖鞋进入排练厅,以防对地胶地板造成损坏。

三、爱护排练厅内的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搬动或挪动它用。

四、保持排练厅的整洁干净,杂乱物品不得随意置放。排练完毕后,应对仪器设备、工具及排练厅的地面进行清理,经检查断电后方可离开。

五、凡进入排练厅的人员严禁吸烟、不准随意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在排练厅内吃零食、会友、聚众聊天、打牌等。

六、排练时要注意穿着整齐、举止文明。

七、实训室内特别注意防火和安全用电,课后教师组织学生所有关闭电源,关好窗户、拉好窗帘、锁好门,打扫好卫生。教师检查验收后方可离开。

八、凡进入实训室的学生和教师必须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管理员可责令其停止使用实训室,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通报和扣除绩效处理,由此造成公共财物损失者要加以赔偿。

九、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演播厅管理制度

演播厅是音乐表演专业学生进行实训实践活动排练的场所,可以进行舞蹈、声乐、器乐等专业活动排练使用,为保证排练厅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利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禁止携带食物和水杯进入实训室,维护好室内设备并保持卫生整洁。

二、演播厅由舞蹈分室负责管理。器材的养护、使用由管理员全权负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动操作。活动举办期间,演播厅、演播厅使用者要有明确的值班表,值班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场地安排、安全和卫生工作。

三、演播厅内设备的维修保养,根据情况定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后勤管理处负责其它设备的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

四、演播厅举办音乐会或对外演出及进行交流活动时,应协调学校保卫处负责现场的安保工作及检票。

五、严禁在演播厅、演播厅内吸烟、喧哗、吐痰、丢杂物,自觉保持演播厅内、外的环境卫生。自觉维护演播厅内一切公共设施,若损坏需按价赔偿。

六、演播厅内举办活动必须高雅、文明,符合专业要求和规范,不得张贴低俗广告和商业广告。

七、实训室使用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电源电路,及时保养、维修。

八、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九、下课时,必须把物品摆放整齐,值生应将地面清洁干净,盖好琴盖,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十、若其他师生使用实训室,须提前与实训室管理员联系,严格按照本细则加强学生管理,确保设备正常和正确使用。

十一、使用人负责管理好实训室配置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音乐厅管理制度

音乐厅是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学生进行实训实践活动排练的场所,可以进行舞蹈、声乐、器乐等专业活动排练使用,为保证排练厅的正常使用和合理利用,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禁止携带食物和水杯进入实训室,维护好室内设备并保持卫生整洁。

二、音乐厅由专职管理员负责。器材的养护、使用由管理员全权负责,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更动操作。活动举办期间,音乐厅、音乐厅使用者要有明确的值班表,值班人员负责活动期间的场地安排、安全和卫生工作。

三、音乐厅内设备的维修保养,根据情况定时聘请专业公司进行维修保养。后勤管理处负责其它设备的维护、维修等管理工作。

四、音乐厅举办音乐会或对外演出及进行交流活动时,应协调学校保卫处负责现场的安保工作及检票。

五、严禁在音乐厅内吸烟、喧哗、吐痰、丢杂物,自觉保持音乐厅内、外的环境卫生。自觉维护音乐厅内一切公共设施,若损坏需按价赔偿。

六、音乐厅内举办活动必须高雅、文明,符合专业要求和规范,不得张贴低俗广告和商业广告。

七、实训室使用人员需要定期检查仪器设备、电源电路,及时保养、维修。

八、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及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掌握各类事故发生时的处置方法;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九、下课时,必须把物品摆放整齐,值生应将地面清洁干净,盖好琴盖,切断电源,关闭门窗方可离开。

十、若其他师生使用实训室,须提前与实训室管理员联系,严格按照本细则加强学生管理,确保设备正常和正确使用。

十一、使用人负责管理好实训室配置的安全设施和灭火器材,定时检查、维护、更换,确保实验室安全设施完好、有效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十二、进入该实训室授课结束后,教师需要认真并不缺项填写实训授课记录,未填写实训记录的,扣除本节课的相应课酬。如该节课教师请假,请将请假条复印后粘贴于实训记录本相应位置。

学生琴房管理规定

琴房和教室一样也是主要的教学场所,是学生学习和巩固专业知识技能的主要场地。为有效维护设施安全,创建一个良好、文明的学习环境,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学生借用琴房时必须使用一卡通,在登记本上做好完整记录。(记录内容:日期、班级、使用人、借用琴房的房间号、借用时间、归还时间、备注等)

二、琴房使用者进入琴房,必须检查财产(琴、琴凳、电源、窗户、墙壁、门、锁等)是否有损坏现象。一经发现,速向管理老师反映,如不及时反映,责任由使用者承担。

三、琴房使用者必须做到“六不准”,违者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屡教不改者,取消琴房使用资格。

1.不准在琴房内大声喧哗、打闹。

2.不准在琴房内吃东西、吸烟、用火、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3.不准在琴房内做与练琴无关的事。

4.不准在琴房墙上乱写乱画、乱贴纸张。

5.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琴房。

6.不准在琴房内使用与练琴无关的电器。

四、钢琴属贵重教学设备,使用者必须爱护,不得人为损坏,否则照价赔偿。

五、琴房使用者离开琴房前,必须打扫琴房卫生,关闭电源、窗户、灯,盖上琴盖,整理琴架琴凳,随手关门。

六、每个琴房配备有卫生监督员和巡查教师,一旦发现琴房出现脏乱现象,将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乐器陈列室乐器借用管理制度

一、乐器库房由专人负责,各类乐器必须分类归放,整洁明了,努力做到账严谨,物清晰,严防漏洞。

二、音乐学院师生可借与教学、学习相关的乐器、非本院师生概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擅自出借者,追究责任。

三、本院教师、学生借用乐器,须将本人一卡通交于乐器陈列室管理员,填写乐器租借手续单,每人只限借一件乐器,所借乐器一定要检查,确保无损后,方可借出,且不得带出音乐楼,(借用时间范围:周一到周五8:00—12:00;14:00—17:40)。归还乐器时由借用人亲自归还,不得找人代替,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归还乐器时如有损坏,处租借者罚金(维修金),且取消乐器使用权。

四、所借乐器应倍加爱护,用前检查,用后擦净;存放地点要妥当,避免损坏;夏天避免阳光暴晒、雨淋,冬天不要靠近暖气;发现乐器损坏时不要自己解决,应及时报乐器管理负责人处理。

五、凡是新购的各类高档新乐器及配件均由乐器管理人员负责编号、登记、照像之后方可办理出借手续。

六、需报废乐器应由乐器管理人员及时向学院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学院领导安排下向学院设备处申报核销

七、学院内各类演出,艺术实践活动借用乐器,需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缴纳押金,并填写手续单后,方可借出,届时须按通知时间按时交回进行核查、登记。如逾期而不按时交回者,须按天计算扣除滞纳金;经查有损坏或丢失者,由学院研究进行处理;登记之后如连续借用者,须重新办理借出手续,如不办理,按天计算扣除滞纳金。

八、乐器陈列室是系重点防火、防盗部位,管理人员要严守职责,师生也应密切配合,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管理人院定期检查乐器室,消除安全隐患。

音像资料视听室管理制度

音像资料视听室是为音乐表演专业师生提供教育、教学和学习方面信息资料的实训场所。为确保日常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管理制度如下:

一、音像资料视听室要建立资料登记本,借阅登记本。

二、认真制订光盘、乐谱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不断提高光盘质量、乐谱质量,对于破损严重的乐谱关盘要定期别除,及时购买。

三、新购置关盘、乐谱,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

四、为提高音像资料视听室的利用率,对于光盘,学生只供在视听室欣赏,不得外借。教师次性可借阅光盘 套,借期周:对于乐谱学生可借阅两天,教室可借阅一周。 超过借阅时间未归还者,超过。天扣除一 元,丢失光盘、乐谱者,原价赔偿。

五、遗失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贵重图书按原价的3到5倍进行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 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要给以批评教有,并责其认真修好。

六、经常保持室内整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等项工作,保持光盘、乐谱完好。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音乐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实验室是学生实验实训的重要场所,为了保证实验室安全,确保实践教学工作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工具、器材等应放置整齐,保持清洁,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废料、废液要及时清除并按安全操作程序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二、电气设备或线路必须按规定装设,禁止超负荷用电,不准乱拉乱接电线,因实验需要拉接的临时线必须保障安全,用毕应立即撤除。

三、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毁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各种压缩气体瓶不可靠近热源,离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夏季要防止烈日曝晒,使用中禁止敲击和碰撞。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管理。

五、消防器材放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地方,周围不得堆放杂物,严禁把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工作人员应会使用灭火器材。

六、节假日必须有安全保卫措施,各实验室要排出节假日人员值班名单,把安全保卫工作落实到人。

七、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及其它危险物品,必须按物品性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存放地点、位置安全可靠,数量清楚,并指定专人负责。

八、认真作好水、电、门、窗设施管理,做到经常检查,经常维修。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必须及时关闭电源及水源,每个实验室必须有专人管理。

音乐学院实训室应急预案

一、防火

(一)实训室发生电器火灾时,实训室管理人员应采取以下措施:

1.为防止火势扩散及蔓延,必须首先切断电器总电源开关,迅速移走周围的可燃物品,关闭一切通风装置,减少空气流通

2.设法隔绝火源周围的空气,降低温度至低于可燃物的着火点。根据火势的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扑灭火焰。火势较小时,可用湿抹布等灭火。对于大火,则应根据燃烧物的性质使用不同方法和灭火器灭火

3.当实训室发生大火又没有及时补救,致使火势蔓延扩大而无法扑灭时,应立即拨通火警“119”报警,同时向领导汇报,组织人员尽快撤离现场

(二)火灾应急疏散程序

1.火灾发生后,实验室负责人应立即赶到火情发生现场,协助组织人员顺序疏散

2.疏散顺序:着火层人员一着火层楼上人员一--着火层楼下人员

3.疏散方向:一般情况下应该按照疏散指示灯和安全出口灯指示的方向进行疏散。若安全指示灯方向和火灾方向相同,则向相反方向疏散

4.每个办公室每位职工均配备了“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在发生火灾,每位职工正确佩戴呼吸器,按照应急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1)木材、布料、纸张、棣胶以及塑料等的固体可燃材料的火灾,可采用水冷却法

(2)对珍贵图书、档案应使用二氧化碳、卤代烷、干粉灭火剂灭火

(3)易燃可燃液体、易燃气体和油脂类等化学药品火灾,使用大剂量泡沫灭火剂、干粉灭火剂将液体火灾扑灭

(4)带电电气设备火灾,应切断电源后再灭火,因现场情况及其他原因,不能断电:需要带电灭火时,应使用沙子或干粉灭火器,不能使用泡沫灭火器或水

(5)可燃金属,如铁、钠、钾及其合金等火灾,应用特殊的灭火剂,如干砂或干粉灭火器等来灭火

5.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并到明显位置引导消防车

二、防电

1.防止触电

(1)不用潮湿的手接触电器。

(2)电源裸露部分应有绝缘装置(例如电线接头处应裹上绝缘胶布)。

(3)所有电器的金属外壳都应保护接地。

(4)实训时,应先连接好电路后才接通电源。实验结束时,先切断电源再拆线路。

(5)修理或安装电器时,应先切断电源。

(6)不能用试电笔去试高压电,使用高压电源应有专门的防护措施。

(7)如有人触电,应迅速切断电源,然后进行抢救。

2.防止引起火灾

(1)使用的保险丝要与实验室允许的用电量相符。

(2)电线的安全通电量应大于用电功率。

(3)室内若有氢气、煤气等易燃易爆气体,应避免产生电火花。继电器工作和开关电闸时,易产生电火花,要特别小心。电器接触点(如电插头)接触不良时,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4)如遇电线起火,立即切断电源,用沙或二氧化碳、四氧化碳灭火器灭火,禁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等导电液体灭火。

3.防止短路

(1)线路中各接点应牢固,电路元件两端接头不要互相结触,以防短路。

(2)电线、电器不要被水淋湿或漫在导电液体中,例如实训室加热用的灯泡接口不要浸在水中。

4.触电急救的原则是在现场采取积极措施保护伤员生命

(1)触电急救,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逮脱离电源,越快越好, 触电者未脱高电源前,故护人员不准用手直接融及伤员。使伤者脱离电源方法

a切断电源开关

b若电源开关较远,可用干燥的木橇,竹竿等挑开触电者身上的电线或带电设备

c可用几层干燥的衣服将手包住,或者站在干燥的木板上,拉触电者的衣服,使其脱离电源

(2)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视其神志是否清醒,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如神志不清,应就地仰面躺平,且确保气道通畅,并于5秒时间间隔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膀,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用人工肺复苏法正确抢救,并设法联系医院接替救治。

三、防水

实训室发生漏水、浸水,应第一时间关闭水阀,发生水灾或水管爆裂喷水时,首先应切断电源,转移仪器防治被水淋湿,组织人员进行积水清除,及时报告中心办公室及物业中心带现场处置。如果仪器设备内部已经淋湿,应报请维修人员维护设备。仪器设备、电源插座等要放在离水源较远的位置,防止因潮湿使仪器金属部分生锈、插座漏电和仪器带电。